《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今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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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6 月 24 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其中,政府承担奢侈品销售税适用于完全散件组装和整车进口的电动汽车,其 15% 的正常税率在激励政策下降至 0%。政府承担增值税激励则针对满足特定本地零部件要求比例的本地生产电动汽车,其应缴的 12% 增值税在激励下降至 2%。此外,整车进口电动汽车也享有优惠待遇。通常需缴纳 50% 进口关税的进口车辆,若承诺在 2027 年前实现投资且生产与进口比例达到 1:1,则可豁免进口关税,条件是截至 2027 年底,其本土产量需与进口量保持平衡。

发布会要点,一文速览
这是 30 多年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的第一部法律案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2023 年 8 月,党中央批准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列为本届人大立法项目。2024 年 7 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5 年 8 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这是 30 多年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的第一部法律案。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了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全过程。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 30 多年来第一部设序言的法律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在体例上专门设置序言,是 30 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凸显了这部法律的政治性、原则性、宣示性、导向性。
2025 年五个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达 8.66 万亿元
2012 年到 2025 年,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由 3.25 万亿元增长至 8.66 万亿元,各族人民共同迈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回应所谓新疆"强迫劳动"说法
有记者提问,有些西方媒体报道,中国对新疆少数民族"强迫劳动""强制迁徙"议题,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章节中明确保障跨区域就业创业公民的合法权利,请问如何评价这种将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的举措与"强迫劳动"挂钩的言论?中国法律如何保障各族劳动者在流动就业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 陈瑞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了保障跨区域就业创业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规定集中体现在第二十五条,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是维护各族群众平等发展权利、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终坚持完全自愿、双向选择、依法合规、来去自由的核心原则。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尊重各族群众意愿前提下实施的,目的在于帮助各族群众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收入,完全是、纯粹是在为新疆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所有外出就业的新疆群众,全部都是基于改善家庭生活、提升自身技能的个人意愿自主报名,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强制迁徙""强迫劳动",此类说法是极其荒谬、极其可笑的。
回应境外组织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意在"同化少数民族"
有记者提问,近期有境外组织发表声明,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意在"同化少数民族",呼吁对华实施人权制裁,请问如何看待这样的说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 巴音朝鲁:这部法律通过之后,全国各族人民高度认同和坚定支持。但是依然有一些西方机构、境外势力,就民族问题抹黑中国人权状况,散播谬论,充满对中国的无知和偏见。有关组织发表的所谓声明,无视我国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中国民族政策和法治建设指手画脚、无端指责,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我们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
这里我想举两个方面的例子,一个是经济方面。全国民族自治地方 420 个贫困县,5 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 3121 万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脱贫攻坚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我们一个民族也没有掉队,一个人也没有少,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同样也是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一个人也不能少。这样的成就,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政党能做到?特别是民族地区的教育、医疗、交通、水电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包括最偏远的地方、边境地区,都有信息网络,这些成就都是有目共睹的。大家多走一走、看一看,眼见为实,以事实为基础。再比如在文化方面,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等一大批文化遗产进行了保护,以汉文和维吾尔文翻译、整理、出版了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辞典》等古籍,抢救性保护修复 3000 余件珍贵文物。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45 个中国项目中,与少数民族文化有关的超过了三分之一。这些历史和现实也充分证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回应西藏寄宿学校"强制同化""强迫寄宿""侵犯人权"说法
有记者提问,一些外国媒体报道西藏寄宿学校,称之为"强制同化""强迫寄宿""侵犯人权"。如何评论这种将教育帮扶举措与"强制同化"挂钩的言论?中国在西藏设立寄宿学校有什么原因和成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如何保障各族群众受教育权利的?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段毅君:刚才这位记者朋友谈到的外国媒体一些报道,与客观事实是完全不符的。
首先,寄宿制恰恰反映了中国坚持民族平等、坚持教育公平的理念。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在这个法条中还强调设置寄宿制学校的目的是"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中国政府根据具体国情,确保我国各民族,而不是特定民族,享有平等教育权而出台的政策。
其次,中国的寄宿制是指学校向学生提供住宿和就餐等保障服务,不是封闭式学校,更不是军事化管理。学生是否住宿,完全由学生本人、家长根据个人家庭和教育需求自愿选择,实际上,寄宿学生的数量也是动态的,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有的由寄宿改为走读,有的由走读改为寄宿,完全看学生和家长自己的选择。寄宿学生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都可以回到家里,家长也可以随时到学校看望自己的孩子,并根据需要随时接孩子回家。
配资佬专业配资第三,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西藏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读寄宿制学校的意愿十分强烈。大家都知道,西藏自治区地域辽阔,居住十分分散,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学的成本很高,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负担很重。政府为了保障高原各族儿童平等享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顺应群众意愿配资新手建议,在部分农牧区实行寄宿制,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便利的条件,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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